揚子晚報網(wǎng)4月1日訊(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張真慶) 3月29日下午4時30分許,南京交警一大隊警力巡邏時,發(fā)現(xiàn)太平門路索道口有一輛打著雙閃的廂式貨車疑似拋錨,此時已臨近晚高峰時段且該路段狹窄,頓時造成交通擁堵。
民警立即呼叫增援警力,并上前詢問拋錨貨車情況,結(jié)果得知駕駛員忘記加油,車輛行至索道口時燃油耗盡導致無法行駛。民警查詢發(fā)現(xiàn),貨車并沒有辦理禁區(qū)通行證,駕駛員開著導航?jīng)]注意到禁行標牌,結(jié)果駛?cè)胫猩搅昃皡^(qū)。民警在現(xiàn)場放好警示標志后對道路進行疏導,待清障車到達后將該貨車拖至不影響交通地段。隨后,民警依法對駕駛員處以100元記3分的處罰。
校對 徐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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