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揚子晚報網(wǎng)12月16日訊(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通訊員 尹崢嶸) ?車輛逆行的危害顯而易見,一些電動自行車駕駛員卻安全意識淡薄,由此引發(fā)的道路交通事故也是屢見報端了。交警再次提醒,電動車因為逆向行駛發(fā)生交通事故,需要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。
近日,王某騎著電動車沿205國道輔道由南向北逆向行駛至山深線與飛鷹路路口時,與對向右轉(zhuǎn)彎潘某所駕駛的轎車發(fā)生了碰撞,造成王某受傷、雙方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。當事人王某的行為違反了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有關(guān)“機動車、非機動車實行右側(cè)通行。”之規(guī)定,負事故主要責任;當事人潘存明的行為違反了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有關(guān)“機動車駕駛?cè)藨斪袷氐缆方煌ò踩?、法?guī)的規(guī)定,按照操作規(guī)范安全駕駛、文明駕駛。”之規(guī)定,負事故次要責任。
在此,江寧中隊交警友情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,事故往往發(fā)生就在一瞬間,請不要抱有僥幸心理,應當遵規(guī)守法,各行其道,切勿逆行。
校對 李海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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